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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看待食品之毒?

如今现代传媒高度发达,公众对健康安全高度关心,一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问题,但另一方面也具有一定的放大效应。一旦出现事件,不管事件大小,也会在国内外造成影响,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。其实非法加工有毒食物毕竟还是极少数,据报道,我国食品合格率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不足60%,已提高到现阶段的90%以上。

其实任何食品都或多或少含有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成分,只不过含量多少不同而已,即使对人体有益的成分,过量摄入也会有害。但是食物是否真正具备毒害作用(不管是合成的还是在食物中天然存在的、有害的还是无害的),它的毒性均取决于剂量。

人体含有地球表面几十种矿物质,有些重金属,如镉、砷、铅等在人体内含量低时,也是人体的组成部分,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很大的危害。当然这些重金属会通过空气、食品和饮水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,在人体内的含量增加,会明显增加健康风险,所以控制在人体的含量是防治相关健康风险的重要措施。

当然,有些化学物质在极低剂量时,也会有明显的毒性作用。如很多合成化学物质在极低的含量水平时,就会具有生物活性,甚至当剂量远低于人们所认定的门槛时,他们依然会对人体产生影响。如密苏里大学的研究表明,在很低的水平上(百万分之二)双酚A(塑料中的一种化合物)会扰乱实验室动物的内分泌系统,从而造成先天缺陷。如果从剂量上来类比的话,百万分之二的浓度就相当于:从一卷能从纽约铺到伦敦的手纸中取出两截。这是何等低的剂量,但危害却是非常明显的。

由此可见,食品对人体的毒性作用,与摄入的剂量密切相关。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食品,不要因为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就否认食品的可食用性和安全性,不必对食物,特别是食物中的化学物质这么恐惧。事实上食物中会天然存在一些不利于健康的成分,但食物中也存在一些有害物质的拮抗因子,自然界万物体现了相生相克,食物也是如此!

加之目前我国强有力的法规和监督措施保障,因此不必“谈食色变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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